本文是学习GB-T 32084-2015 飞机地面柴油机气源机组.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飞机地面柴油机气源机组(以下简称气源机组)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牌、标志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飞机地面柴油机气源机组,包括自行式气源机组和拖曳式气源机组的设计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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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495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3853 容积式压缩机验收试验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7593 机动工业车辆 驾驶员控制装置及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2534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T 12673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GB/T 12674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
GB/T 12677 汽车技术状况行驶检查方法
GB/T 12678 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
GB/T 13277.1 压缩空气 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
GB/T 14436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 总则
GB/T 15487 容积式压缩机流量测量方法
GB 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Ⅱ阶段)
JB/T 5943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QC/T 413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T 484 汽车油漆涂层
QC/T 625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QC/T 900 汽车整车产品质量检验评定方法
AHM 910 飞机地面支持设备的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for aircraft
ground support equip-
ment)
AHM 915 标准控制(Standard controls)
ISO2026 航空用飞机发动机空气起动连接装置 (Aircraft-connections for
starting engines by
air)
GB/T 32084—2015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飞机地面柴油机气源机组 diesel powered air start
unit
由柴油机驱动,为飞机发动机启动或空调系统提供压缩空气的地面设备。
4.1.1 气源机组的所有外购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且具备出厂合格证。
4.1.2 气源机组结构件的焊接应符合JB/T 5943 的规定。
4.1.3 气源机组的油漆涂层应符合 QC/T 484 的规定。
4.1.4 气源机组零部件的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 QC/T 625 的规定。
4.1.5 气源机组的连接件、紧固件应连接可靠,有防松措施。
4.1.6
气源机组油路、气路和电路系统的管路、线路及电器安装应排列整齐、夹持牢固,不应与运动部
件发生摩擦或干涉。
4.1.7 气源机组应无漏油、漏液、漏气现象。
4.1.8 气源机组操作、保养部位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4.1.9 气源机组各种操纵机构应安全可靠、操作灵活、维修方便。
4.1.10 气源机组厢体应采取降噪措施。
4.1.11 气源机组的外廓尺寸限值应符合 GB 1589 的规定。
4.1.12
气源机组的轴荷不应超过车轴的额定载荷,气源机组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汽车底盘的设计值。
4.1.13 气源机组外部照明及信号装置的安装应符合GB7258 的规定。
4.2.1 气源机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行驶系统和传动系统均应符合 GB7258
的规定。
4.2.2 气源机组的离去角应不小于6°。
4.2.3 自行式气源机组的制动性能应符合 GB7258
的规定,拖曳式气源机组应符合汽车列车的制动性
能要求。
4.2.4 气源机组应能在8.7%的坡道上驻车。
4.2.5
拖曳式气源机组与牵引车脱离时,应能自动制动,其制动减速度应不低于1.32
m/s²。
4.2.6 拖曳式气源机组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在拖曳时,设备应安全、可靠、稳定;
b) 最小离地间隙应大于150 mm。
4.3.1 在下列条件下气源机组应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 -20℃~50℃;
b) 海拔高度:≤4000 m。
4.3.2
如果气源机组用于环境温度低于-20℃时,应能在用户规定的温度下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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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1
标准状态下,气源机组供气能力设计值应满足不同机型的供气要求。
注:标准状态指进气温度20℃、进气压力0.1 MPa (绝对压力)。
4.4.1.2
气源机组输送软管末端空气输出温度宜不高于220℃。
4.4.1.3 气源机组持续工作时间应不小于1 h。
4.4.1.4 当供气流量大于或等于72.6 kg/min
时,气源机组宜设置双管路或三管路供气。
4.4.2.1
气源机组在环境温度大于或等于-5℃的条件下,应确保3次内启动成功。
4.4.2.2
用于低温环境下的气源机组应具备低温启动功能。
4.4.3.1
气源机组供气压力和流量应可调,以满足不同飞机发动机的要求。
4.4.3.2 空压机及供气系统应保证输出的气体符合GB/T
13277.1 的要求。
4.4.3.3 供气软管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内径为89 mm, 长度不小于10 m;
b) 安装符合 ISO 2026 要求的连接装置。
4.4.4.1
气源机组的所有控制装置和仪表应集中设置、易于接近,其操作控制符号应符合
AHM 915 的
规定。
4.4.4.2 应标识操作流程和设备使用说明。
4.4.4.3 应设置仪表照明灯,便于夜间操作。
4.4.4.4
应设置急停开关,该开关应优先于超越保护功能。
注:超越保护功能是指在为飞机发动机启动期间超越所有联锁保护的功能。
4.5.1 电气系统设备应符合QC/T 413 的规定。
4.5.2 电气系统的各接线端应设有不易脱落的明显标识。
4.6.1 气源机组应设置应急牵引装置。
4.6.2 气源机组应设置黄色警示灯、夜间照明的工作灯。
4.6.3 气源机组的供气管路应设置高温警示标识。
4.6.4 气源机组应至少配备一个有效的8 kg 干粉灭火器。
4.6.5 空压机进气口应远离柴油机排气口,以避免空压机进气被污染。
4.6.6 气源机组柴油机的排气方向应避开飞机、燃油系统和电气系统。
4.6.7 燃油箱及管路与排气管的间距应大于200 mm,
否则排气管应设置隔离套管进行防护。
4.6.8 供气系统旁通阀排出的气体应远离人员工作区域。
注: 旁通阀用于飞机启动成功后,飞机瞬间关闭供气阀门时将产生的气体释放到大气中,对气源机组起到保护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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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 供气系统应设置过压时能自动开启的压力安全阀。
4.6.10
气源机组应具备超越保护功能。应确保在飞机发动机启动期间不间断供气,不会因保护性停
机对飞机发动机造成损害。
4.6.11 气源机组应具备以下保护功能:
a)
当气源机组出现空压机机油压力低、机油温度高、排气温度高、柴油机水温高、机油压力低其中
之一情况时,气源机组应停机、相应指示灯报警;
b) 自行式气源机组供气软管接头未放回其托架时应无法行驶。
4.7.1 气源机组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应符合GB 1495 的规定。
4.7.2 供气状态下,气源机组噪声应不大于100 dB(A)。
4.7.3 气源机组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 GB 20891 的规定。
气源机组在良好公路上行驶3000 km, 期间不应出现致命故障。
注:致命故障定义见QC/T 900。
气源机组在启动供气模式下运行100个循环内不应出现重要部件损坏或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
故障。
注:气源机组启动在供气压力下运行5min,怠速10 min为一个循环。
5.1.1 目视检查4.1.1~4.1.10中项目。
5.1.2 气源机组外廓尺寸测量按GB/T 12673 的规定进行。
5.1.3 气源机组质量参数测量按 GB/T 12674 的规定进行。
5.1.4 气源机组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检查按 GB 7258、GB4785 的规定进行。
气源机组行驶试验按GB/T 12677 的规定进行。
气源机组的离去角测量按 GB/T 12673 的规定进行。
气源机组的行车制动距离试验按GB7258 的规定进行。
将气源机组置于8.7%的坡道上停稳后,启动驻车制动装置,观察其在5 min
内是否发生移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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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两个方向各进行1次。
5.2.5 拖曳式气源机组自动制动试验
5.2.5.1 试验准备及条件
应符合 GB/T 12534 的规定。
5.2.5.2 试验仪器
汽车动态性能测试仪:精确度不低于±1%。
5.2.5.3 试验方法
气源机组在拖曳状态下,速度保持在(30±1)km/h
时,开启汽车动态性能测试仪,启动气源机组自
动制动系统,测试制动平均减速度,往返各测试一次。
注:最高车速低于30 km/h 时,按最高车速进行试验。
目视检查4.2.6 a)中的项目。
用卷尺测量最小离地间隙。
5.3.1.1
在50℃的环境温度下,将气源机组加满燃油、润滑油,配好容量充裕的蓄电池,静置2
h 后,气
源机组在启动飞机发动机模式下运行稳定后,检测气源机组工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3.1.2
在环境温度为-20℃时,气源机组加满低温用燃油、润滑油、防冻冷却液(柴油机为水冷)并配
好容量充裕的蓄电池,分别在一20℃和用户规定的自然温度(需要在低于-20℃时使用的气源机组)
下,静置4 h
后。气源机组在启动飞机发动机模式下运行至柴油机水温、油温达正常值,检测气源机组
工作是否满足设计值。检查塑料件、橡胶件、金属件,均应无断裂现象。
海拔高度为4000 m
时,气源机组进行启动飞机发动机试验。气源机组在启动飞机发动机模式下
运行稳定后,检测气源机组工作是否满足设计值。
5.4.1.1 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应包括:
a) 环境温度:不低于-5℃;
b) 风力:不大于2级;
c) 场地:宽阔、平坦,其长度应大于20 m, 宽度应大于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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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2 试验仪器
试验仪器应包括:
a) 测试筒:上游长径比应不低于10,下游长径比应不低于5;
b) 涡街流量计:精度应不低于±3%;
c) 温度表:精度应不低于±1℃;
d) 压力表: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1级。 涡街流量计试验装置见图1。
style="width:8.97996in;height:2.71986in" />
说明:
1 — 供气软管端压力表; 2 ——供气软管端温度表; 3 ——流量计上游直管段;
D—- 直径。
图 1 涡街流量计试验装置示意图
5.4.1.3 试验方法
使用5.4.1.2中的仪器测试时,测试方法如下:
将气源机组供气软管与5.4.1.2中的测试仪器相连,气源机组工作稳定后,将选择开关旋至启动飞
机发动机模式,至柴油机达到额定转速时,将压力阀调整至系统额定压力,记录环境条件、柴油机转速、
供气体积流量、温度、压力、密度。
也可按 GB/T 15487或 GB/T 3853 的方法测量。
注:涡街流量计补偿后会自动计算为20℃,1个标准大气压下的体积流量参数。
按照5.4.1.1的试验条件,在气源机组工作稳定后,将选择开关旋至启动飞机发动机模式,至柴油机
达到额定转速时,用5.4.1.2规定的压力表测量设计最大供气压力是否满足最大供气压力设计值。
按照5.4.1.1的试验条件,在气源机组工作稳定后,将选择开关旋至持续供气模式,至柴油机达到设
计工况转速时,用5.4.1.2规定的压力表测量供气压力是否满足持续供气压力设计值。
5.4.4.1 检查常温启动性能
在一5℃的自然条件下进行启动,检查是否符合4.4.2.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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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2 检查低温启动措施
4.4.2.2 要求。
5.4.5.1
按照5.4.1.3试验方法,在飞机发动机启动和空调系统提供压缩空气状态下,调节压力阀,观察
压力表和流量计读数,检查压力阀是否可调。
5.4.5.2 按 GB/T13277. 1
的规定测量空压机及供气系统输出气体的等级。
5.4.5.3
目视检查4.4.3.3中项目,并用卷尺测量输送软管的内径和长度。
分别在飞机发动机启动和空调系统提供压缩空气两种状态下,目视检查气源机组操作控制板上各
指针转动是否灵活、指示是否准确;操作人员是否方便操作控制装置和仪表;操作及控制显示符合是否
符合 AHM915
的规定;操作流程和设备使用说明是否简单明了;照明灯是否满足夜间操作要求。启动
急停开关,检查气源机组是否停机。
目视检查4.5中的各项内容。
5.6.1 目视检查4.6.1~4.6.8中安全项目。
5.6.2
按照5.4.1.3试验方法,分别在飞机发动机启动和空调系统提供压缩空气状态下,将供气系统压
力开关电路切断,关闭供气开关,检查安全阀是否在企业设定的压力值范围内动作。
5.6.3
按照5.4.1.3试验方法,在启动飞机发动机和空调系统提供压缩空气状态下,分别将任意可致故
障停机的传感器开路,检查其超越功能是否有效,并记录供气软管末端的供气压力、温度、流量,检查其
是否在正常供气范围。
5.6.4 分别通过以下方法检查保护功能:
a)
采用模拟试验方法,在待命状态下,分别将空压机的油压传感器开关、油温高传感器开关、排气
温度传感器开关,柴油机的水箱温度传感器开关、油压传感器开关模拟报警,检查停机机构是
否起作用,是否自动停止作业柴油机运转,相应指示灯是否报警;
b)
气源机组停稳后,将供气连接装置从托架上取下,启动气源机组底盘,检查是否可以行车。
5.7.1 加速行驶车外噪声测定按GB1495 的规定进行。
5.7.2 作业状态下,气源机组噪声测定按 AHM 910 的规定进行。
5.7.3 排气污染物排放测定按GB 20891 的规定进行。
按 GB/T 12678 的规定进行。
5.4.1.1 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供气试验。在试验过程中,记录气源机组试验工作状态,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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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例行保养。
气源机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定型试验。
6.2.1 每台气源机组需经公司质检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
表 1 出厂检验和定型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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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出厂检验项目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规定,
应重新调试、修正、检测,直至合格为止。
6.3.1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定型试验:
a) 新气源机组定型时;
b) 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气源机组的设计、工艺和材料的改变,可能影响气源机组性能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定型试验结果相比有较大差距时;
e)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6.3.3
定型试验项目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则应对不符合项目重新进行检测,若仍不合格,则该产品
不合格。
气源机组的标牌应固定在明显位置,标牌上应至少标示:
——生产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额定启动飞机发动机压力(高压);
——额定驱动空调设备压力(低压);
——额定流量;
——质量;
——外廓尺寸:
— 产品编号;
——生产日期。
7.2.1 气源机组上应标出充气轮胎规定的气压。
7.2.2 气源机组上应按GB/T 7593 的规定标记燃油和液压油注油口。
7.2.3 气源机组上应设置有潜在危险的安全标识及吊装点标识。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 9969 的规定。
8.1.1
气源机组及其备附件在包装前,凡未经涂漆或电镀保护的裸露金属,应采取临时性防锈措施。
8.1.2 包装箱内应放置随机文件,应包括:
—产品合格证,其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及编制要求应符合 GB/T 14436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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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使用说明书;
——产品零件图册;
—主要配套件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
——装箱清单;
——随机备件、工具清单。
气源机组在铁路(或水路)运输时宜以自驶方式上下车(船),如必须用吊装方式装卸时,应使用防止
损伤产品的专用吊具。
气源机组长期存放时,应将冷却液和燃油放尽,切断电源,锁闭车门、窗,放置于通风、防潮、防暴晒
和有消防设施的场地,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定期保养。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32084-2015 飞机地面柴油机气源机组. 进一步学习